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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27 13:14:18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方面

  1.食品生产经营者(烧烤店、火锅店、冷冻食品店等场所)使用、销售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制品的;

  2.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无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证)超出有效期限,不能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的;

  3.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的;

  4.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小作坊登记证号)等生产食品的;

  5.食品经营者销售“三无”、“山寨”、过期、篡改生产日期食品的,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的;

  6.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

  7.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的;

  8.涉及食品安全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二)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方面

  1.经营服务单位安装不合格水、电、气表行为的;

  2.经营服务单位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破坏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导致计量不准确的;

  3.经营服务单位违规估抄或错抄,少计或多计用量的;

  4.经营服务单位伪造、盗用水电气计量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经营服务单位拒绝提供真实的水电气计量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的;

  6.未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居民水电气价格标准的;

  7.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

  8.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9.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或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或收取已明令取消的项目费用的;

  11.非电网直供电环节未落实电价政策违规加价或通过公共部位用电分摊、自用电费转嫁等方式违规加价的;

  12.计量装置违规收费、强制检定收费、收取居民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或利用计量装置作弊多计算费用的;

  13.其他违反计量、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检举、揭发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构事实诬陷他人;

  2.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

  3.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以及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拨打枞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方面:0562-3211235;

  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方面:0562-2975758,0562-3211018;

  2.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进行举报。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稿件来源: 枞阳在线
编辑: 蒋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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